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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校部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2   点击量: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强化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二、工作任务

   1.机关党委委员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联系党支部工作。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1-4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了解、帮助、指导、督促和检查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建设。

   2.指导督促检查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等;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

   3.指导督促检查所联系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工作。

  4.指导督促检查党支部建设基础工作,推进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

  5.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情况,引导党支部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了解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7.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和学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8.列席组织生活会。

   三、工作要求  

   1.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2.党委委员每学期至少与联系支部委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参加1次支部活动,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党委委员要注重发现所联系党支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

   4.党委委员要注意听取并反馈师生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好和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

   5.机关党委应认真听取机关党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

   6.党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党支部的党委委员通报工作情况,重要会议及时通知,重大问题及时沟通,重大活动应邀请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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